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职业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6-26 10:45: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发【2017】68号)要求,原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将进行整合改革,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为保障平稳过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继续暂停。
   二、原已通过的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成绩继续保留。
   三、原已取得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执业和继续教育等活动仍正常开展,不受影响。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6月21日

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 版本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2002-2016
蒙ICP备16005709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1129号


电话:0471-6242678 传真:0471-624250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日盛茂街三中西墙 邮编:010000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