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

2017-03-30 09:57:06

中估协发〔2016〕6号

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简称中估协)2016年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16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评级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评级工作申报期为2016年3月21日——4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情况的机构可按本通知要求参加此次A级资信评级活动:
   1.已获得2015年度A级资信称号的;
   2.未获得2015年度A级资信称号,但获得所在省(区、市)B级资信称号的;
   3.所在省份尚未开展B级资信评级的。
   (二)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机构应首先参加所在省(区、市)的2016年资信评级,获得B级资信后再申请A级资信:
   1.未获得2015年度A级资信称号,所在省(区、市)已经开展B级资信评级的;
   2.未参加省(区、市)内B级资信评比或参加省(区、市)内B级资信评级但未评上的。
   (三)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和《关于做好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中估协发〔2012〕50号)的要求,对符合条件(一)但未按要求进行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的机构在补报后可申请参加此次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评级活动,否则不予受理其申请。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请参评机构登录中估协网站进入“评价系统”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评级栏目,按提示填写“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评级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1.申报机构如遗忘系统密码,请按提示填写密码申请(查询)单并传真至中估协申请密码找回。
   2.申报机构需按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评级综合指标的要求准备材料,并按要求上传至中估协“评价系统”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评级界面。具体填报项目及说明详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综合分评审指标》(附件1)、《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综合分评审指标的说明》(附件2)。
   3.本次评级参评机构不提交纸质材料,以机构上传的电子材料为准,请参评机构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各项材料上传。
   四、评审程序及结果公布
   本次评级分为综合评审和报告评审,总分为200分。
   1.综合评审:分值为100分,主要为估价机构基本状况、机构业绩、行业及社会贡献三部分,中估协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进行评选。
   2.报告评审:分值为100分,本次评级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由机构从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自选3份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期间完成的备案报告,将自选报告的名称和报告备案编号分别填写在申报界面下方自选报告相应的【】内。
中估协依据总分、综合评审分、报告评审分分别对参评机构进行排序,经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后形成最终评级结果。
   最终评级结果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过中估协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向获得A级资信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颁发2016年度A级资信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评级是中估协2016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构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请各省级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按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评级办法》(中估协发〔2006〕40号)的精神全国联动、适时安排开展省内土地评估中介机构B级资信评级,共同做好全国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诚信建设。
   联 系 人:张大为、张延丽
   电    话:010-62169302、66561590
   传    真:010-62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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