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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2025-03-03 14:21:06
关于举办2025年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区、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提高全区不动产登记质量,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定于2025年3月中旬举办一期“2025年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3月14日-15日(13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
酒店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南路9号。
酒店电话:0471-5258888。
三、培训对象及名额
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不动产登记规程》解读(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专家);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和林权登记等农村不动产登记问题解析(中国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研究院院长助理 张建云);
(三)不动产登记窗口礼仪(人社部高级职业培训师 赵赵);
(四)最美不动产登记人事迹宣讲(首届全国“最美不动产登记人”获得者: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严冬梅、多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胡冰);
(五)“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全流程解析(技术单位)。
五、培训费用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规定,收取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共计1650元/人。
通过2024年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予以减免培训费(800元),报名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盟市不动产登记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参训人员报名,于3月7日17:00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并指定1名联系人;
(二)本次培训记20个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参训人员的学时将在内蒙古不动产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陈巧珍 月 美
电 话: 0471-6242533 18686013401 13404815509
邮 箱:
nmgbdcdj@163.com
附件:2025年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http://www.nmgland.org.cn/uploadfile/2025/0303/20250303024308562.doc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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