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1 11:33:41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土地估价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进行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包括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土地估价机构和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其中,在全区备案的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中按2%的比例,随机抽取13位评估师作为本次被检查对象(详见附件2);在全区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名录库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8家土地估价机构作为本次被检查对象(详见附件3)。
上述8家土地估价机构、13名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各1份土地估价报告(注:有1家土地估价机构和6名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没有土地估价报告),共14份土地估价报告(详见附件4)以及土地估价机构、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和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的自查报告作为本次检查主要材料。
检查内容:具体详见《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
三、检查程序
(一)机构自查。各被检查人、机构及自治区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对照年度检查事项,于2025年9月15日前上报自查报告及证明材料(自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5、6)。
(二)检查人员审查。根据被检查人、机构送检材料以及监管系统相关数据、行业执业档案以及社会监督等信息,实施后台数据对比核查,发现明确线索或根据审查情况确有必要的,实施现场检查。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的《土地估价报告》由检查组随机抽取并从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直接调档评议。
(三)公开结果。2025年12月底前,通过自然资源部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将最终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四、其他要求
自查报告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kypjs@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白 翔 0471-4216040
贾俊青 15661053242
附件:1.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土地估价机构检查名单
3.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检查名单
4.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土地估价报告》监督检查名单
5.土地估价机构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6.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http://www.nmgland.org.cn/uploadfile/2025/0901/2025090112131517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