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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成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问题整改的通知
2026-01-05 11:29:29
关于完成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问题整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的要求,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以下简称内估协)对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需要整改的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师提出整改要求。
一、监督检查结果
(一)本次监督检查共抽查了22份土地估价报告及自查报告。详细检查结果请前往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网查询,查询网址如下:
https://zrzy.nmg.gov.cn/zfxxgkzl/fdzdgknr/zdlyx
xgk/ssjygk/202512/t20251230_2843076.html。
(二)本次抽查的8家土地估价机构,检查结果不规范的1家,基本规范7家,均需要整改。
(三)本次抽查的13位土地估价师中,检查结果6位规范,7位基本规范。检查结果为基本规范的7位估价师需要整改。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目的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估价行业实施公平、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优化行业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因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
(二)及时整改。根据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要求需要整改的土地估价机构、土地估价师在
2026年1月23日前
完成《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及整改结果形成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内估协邮箱nmgland@126.com
。
(三)警钟长鸣。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中,未被检查的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自查自改,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律自强,积极打造更加专业、优质的土地估价机构。
三、记入诚信档案
对此次监督检查结果涉及不规范的土地估价机构、土地估价师按照《<土地估价行业违规记分办法>(修订)》(中估协发〔2011〕15号)处理。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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