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自然资源公报》解读
持续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2023年中国自然资源公报》解读
2023年,自然资源系统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耕地总量连续净增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持高位,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进展,新增一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产品与服务供给大幅增长,极地大洋科考助力海洋强国建设,服务民生更加有力有效。
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耕地总量连续净增加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管好用好耕地始终是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自然资源系统持续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监管,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全国耕地面积连续净增加。按照聚焦稳住总量、优化布局、压实责任三项任务,抓好耕地保护工作严控新增、盘活存量、严格执法三个环节,全国耕地面积连续净增长,实现了《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确定的18.65亿亩耕地保护目标。
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坚决落实中央对耕地保护要把握好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要求,守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推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合二为一”,对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等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推动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坚持“以补定占”,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批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进一步下降。持续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积极开展制度供给和实践探索,紧盯源头节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强化管控,优化选址,严格审查,切实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同时积极推动用地方式转变,探索存量换增量、地下换地上、资金技术换空间,优化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减轻耕地占用的压力。全国批准建设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7万公顷,占用耕地比例持续下降,由2019年38.0%降至2023年的27.8%。
二、要素保障政策精准发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持高位
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聚焦资源要素保障堵点难点,通过优化结构提高资源配置能力,保障资源要素供给质效。
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查批准程序,高效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要求。全国共批复建设用地预审项目17168个,涉及用地总面积32.9万公顷,同比分别增长15.3%和14.9%。全年批准建设用地面积45.6万公顷,同比下降0.9%,仍为近年来较高水平,其中报国务院批准面积约占四成,高效保障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全年批准用海面积20.9万公顷,较去年增长7.4%,渔业用海占比为87.6%,同比增长14.0%,有力支撑水产养殖行业挺进“深蓝”。
用地保障精准施策,统筹节约集约利用和资源要素持续供给。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为74.9万公顷,同比减少2.1%,为近五年第二历史高位。基础设施用地供应面积连续四年持续攀升,占供地总面积的比例持续增加,到2023年达到65.4%,为近五年来最大值,配合2023年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9%的增长,持续发挥稳定经济大盘的作用。公布首批258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选取10个省份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试点,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推动构建覆盖所有在产矿山涉及125个矿种的“三率”标准体系。累计建设1100多家国家级绿色矿山。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布局,加强新增项目用岛用途管控,发布《海港节约集约用海标准》《温排水节约集约用海标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及时出台“三大工程”配套政策,助力构建房地产行业发展新模式。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影响,与之相关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占比明显缩减,两者合计占比较上年回落3.5个百分点,处于历史低位。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重大变化新形势,研究出台《关于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分类调整完善住宅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统筹做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积极支持保障“三大工程”项目规划和用地需求。
三、持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迈出实质性步伐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筹谋划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实施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推动“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取得新进展,为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全面落实,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逐步明晰。全国所有省级规划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空间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务院,6成以上已经国务院批复实施。全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江苏、广东、宁夏、海南、山东、山西、江西7省(区)共批准66个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江苏、广东、海南3省共批准114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首个国家层面区域性专项规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实施。
完善“三区三线”动态管理,巩固国家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稳定在315万平方公里以上。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组织全国683个城市基于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标准化的城市化统计区范围内,首次精准确定城区实体地域总面积7.8万平方千米。
四、地质勘查投入实现三连增,新立采矿权生产规模同比增长
出台“一揽子”政策,进一步降低探矿权取得门槛,延长探矿权保留期限,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生产矿山开展深部和周边“就矿找矿”,助力繁荣矿业市场。
地勘投入持续达到千亿元以上规模。全国地质勘查投入1105.0亿元,同比增长8.0%,实现三连增。其中油气地勘投入904.3亿元,同比增长9.8%,非油气地勘投入200.7亿元,同比增长7.7%。通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找矿行动,全年社会资金投入达967.9亿元,占投资总额的87.6%。
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推进。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连续四年稳定在12亿吨以上,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合计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连续五年保持在1.2万亿立方米以上,深层煤层气勘探开发取得显著进展。新发现非油气矿产地124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96处,同比增长12.9%。圈定找矿远景区112个,提交可供商业勘查找矿靶区102个。
矿产资源设计生产规模和新立探矿权数量同比增长。全国登记采矿权30514个,设计生产规模193.98亿吨/年,同比增长12.3%。新立采矿权1377个,与去年基本持平,设计生产规模17.2亿吨/年,同比增长18.7%,其中,战略性矿种采矿权184个,设计生产规模1.76亿吨/年。新立探矿权459宗,勘查面积3.01万平方千米,同比增长26.8%、111.5%,其中,战略性矿种231个,勘查面积2.85万平方千米。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新增一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推动构建从山顶到海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强化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持续优化自然生态环境。
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52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770多万公顷。2023年,下达奖补资金142亿元,提前下达2024年度奖补资金107亿元。2023年新增7个山水工程,计划修复面积55万余公顷。
积极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十三五”以来,在重点区域流域部署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带动全国累计修复治理面积32万公顷。有效改善了矿区生态状况和周边人居环境。2023年新增支持18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预计修复面积2.6万公顷,新增中央补助资金36亿元。
大力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十三五”以来已支持沿海城市实施175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共整治修复海岸线1680公里,滨海湿地5万多公顷。2023年新实施16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累计拨付中央财政资金49亿元。扎实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全国红树林面积增至2.92万公顷,我国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长的国家之一。
六、测绘地理信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产品与服务供给大幅增长
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保障和信息赋能,服务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现势性逐步提高,实景三维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层面完成覆盖陆地193.7万平方千米的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持续更新并建成了新版数据库,更新数据现势性保持1年。省级层面完成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199.7万平方千米、新测14.4万平方千米。地形级实景三维建设累计完成覆盖全国960万平方千米10米格网数字高程模型、重点区域约600万平方千米优于5米格网数字高程模型,完成约120万平方千米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建设。城市级实景三维建设采集30.6万平方千米厘米级航空遥感影像数据,完成120余个城市5.4万平方千米城市三维模型快速构建、约4.5万平方千米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建设。
规范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和地图审核。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规范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管理。部、省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收到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申请7511件,批准5969件;收到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申请178件,批准162件。修订发布《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规范公开地图审核和内容表示。部、省和设区市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年共收到地图审核送审16521件,批准13762件。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发展提速,数据成果广泛应用。截至2023年年末,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共有测绘资质单位21008家,同比增长13.6%。其中甲级单位有2076家、乙级单位18932家,同比分别增长12.1%、13.7%。全年对外提供各种比例尺地形图28.3万张,数字成果数据924.4TB,测绘基准成果23.6万点,航摄成果数据558.8TB,卫星影像数据5060.9TB,地理国情数据187.3TB。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新发布成果目录494批次、98.6万条,系统响应用户查询173.6万次,提供公众版测绘成果在线下载5.1万批次、数据量3.2TB。天地图应用日益广泛,累计注册用户达到95万个,地图服务接口工作日日均访问量达10亿次。
七、积极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极地大洋科考能力增强
持续开展极地考察和大洋科考,不断提升极地大洋认识保护能力,助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极地考察圆满完成任务。全面完成第39次南极考察,“雪龙”号、“雪龙2”号考察船历时163天,总航程逾6万海里,围绕南大洋重点海域对全球气候变化响应与反馈等重大科学问题,实施了全口径的考察工作。启动第40次南极考察,建设中国南极秦岭站。完成第13次北冰洋科学考察,历时78天,总航程1.5万余海里,完成环境关键要素长期观测和洋中脊调查等工作,首次抵达北极点开展相关调查和科学研究工作,拓展了调查范围,填补了我国北冰洋考察的数据空白。
深海探索取得新进展。深海调查船舶制造能力不断增强,自主设计建造的首艘超深水大洋科考钻探船“梦想号”完成首航。组织实施深海大洋调查,综合高效使用“大洋一号”船、“大洋号”船和“深海一号”船在东太平洋、西太平洋、西南印度洋完成4个航次共457天调查任务。联合全球39个国家的64家机构共同发起的“数字化深海典型生境”大科学计划,于2023厦门国际海洋周期间正式启动。
八、科学构建防灾减灾体系,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地质和海洋灾害监测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带来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系统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灾防治专业优势持续显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计派出专家及技术人员175.9万余人次,排查巡查隐患点252.1万余处次,紧急处置各类地质灾害险情或隐患10185处。持续加强科技支撑,推进综合遥感识别,通过使用自主研发的低成本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弥补群测群防体系的不足,不断提升防灾能力,全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27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5249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0亿元;普适性监测预警设备成功预报26起,有效预警险情103起。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效果持续显现,地质灾害死亡失踪人数连年下降,总体保持低位。
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海洋灾害预报和防灾减灾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建设,继续实施海洋预报“芯片”工程,自主研发的“妈祖”系列预警报模式实现业务化运行,基本形成三级联动机制和全国“一张网”的海洋网格化预报产品。发布风暴潮、海浪警报288期,启动海洋灾害应急响应18次,成功预测45次海洋灾害过程。组织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等措施,筑牢海上安全“蓝色防线”,促进海洋生态与减灾协同增效,提升沿海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能力。全国共发生致灾性海洋灾害13次,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1亿元,死亡失踪8人,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失踪人口较前五年(2018-2022年)均值分别减少45%和70%。
九、确权登记业务提质增效,“带押过户”便利高效
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持续夯实确权登记工作基础,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增进人民福祉。
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全年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933.8万本、登记证明3020.2万本,同比分别下降11.5%和增长5.2%。1900多个县市实施“交地、交房即交证”改革,已颁发520多万本权证,惠及5.6万个项目、1200多万企业群众。
推动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联合原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推动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国累计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1.6万件,涉及带押金额1600多亿元。
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2023年9月,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家登记机构开展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也是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际重要湿地首次实现登簿。全年,包括东滩国际重要湿地、武夷山、大熊猫国家公园等49个重点区域首次实现登簿。
(执笔: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 吴初国 王楠 仇巍巍 张必欣 吴琪)